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公司各学科专业都在选派范围内;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名额不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 可能涉及艺术与传媒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汽车学院,但不局限于以上学院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 可能涉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但不局限于以上学院
4.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拔专业、类别及条件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各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
5.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选派对象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员工的国内博士生导师,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配套;
二、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2. 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最优秀的员工,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及实验室(不含港澳台地区)师从一流专业导师。
4. 各学院必须在确保选派员工质量基础上,积极推荐联合培养博士、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的候选员工,重点推荐国内导师已与国外接受院校、导师有合作科研、课题或研究的员工。
三、 选派办法
2.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系、所)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4. 各学院积极动员与国外院校、机构有科研合作的导师利用此项目派出员工, 组织动员员工,帮助员工与国外学校联系沟通。
四、 项目信息公布及咨询方式
2. 各学院国家研究生公派项目受理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一;
4. 项目信息公布渠道:
? 同济国家公派项目QQ群
? 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注:
2)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尽快与国外学校、导师联系,务必在2020年2月17日前获得国外院校邀请函、国外导师简历、外语水平证明及双方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计划。
4) 本科生申请联系本科生院(65980181), 教师请联系外事办出入境管理科(65983315)(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除外)。
研究生院培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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